
五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
在我的脑海中,这五年实在过得太快了。
初中一那年,十三岁。理着一头齐耳的罗马装,瘦小、近视眼、男孩味很重的我,背着个没什么花样又没什么设计感的黑色书包,穿着崭新的校服—雪白的上衣外套着一件澄蓝色的箱子裙,就这样一脚踩进为期五年的中学生涯里。
为什么管它叫箱子裙?理由很简单,就是硬邦邦没点贴身的天蓝色布块,剪成一件有四个洞的裙子,让你把头、手臂和腰身往内套住,就像一个蓝色箱子从头往下罩住一样。对于身材玲珑有致的人来说,也就穿得凹凸有致。对于比较瘦小的人来说,原本就没什么起伏的身材,更是成为一号方程式的跑车最安全的跑道。请不要误会,我对我的校服,绝对没有敌意,对于自己的身材,也绝对没有嫌弃,因为我一直觉得那是个人的独特感。只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追求美的人,看着一枝一枝和自己一样的竹竿在校园里晃,不是一件很赏心悦目的事。校服的设计是不是应该对各种身高体裁的人都公平一点?
为什么说“踩进”校园里?理由也很简单,那时身高不足一点五的我,绝对也没有多少淑女气质可言,我不像倩女用飘的,也不像过气的刁蛮prima donna Lady la Carlotta用扭拽的,更不是三寸金莲用点的,绝对也不属于僵尸群的跳式,所以我是小脚大步地跨进去的,就这样“踩”过了五年的艳阳风雨天。
我念的是国中,加影育华,在这里可是有响当当的名气。小学六年,老师给我申请学校的表格时,我二话不说就填下了加影育华。没什么,就为了它的华文科是正课。我实在很喜欢华文,也实在不怎么喜欢国文,也不知道是谁五岁的时候打大声地跟阿爸阿妈说:“我不要去华小,中文字很难写,去国小吧。”最后阿爸阿妈在经过一番考量后,还是决定把我送去华小,因为他们没有能力供我去我喜欢的英校,也不敢想象他们的女儿将来除了会写自己的中文名字以外,其它波坡摸仸都是外星语。现在我才深感我的阿爸阿妈实在甚有远见,阿弥陀佛,要是我那时真进了国小,我要死要活都会借到时光机,回去抓住我五岁的脖子把年幼无知的自己给活活摇死。华文,鬼死神差地,竟然成了我最拿手的一科,成了我的强项,我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华文了。
初中一年F班,位于旧校舍第四楼,楼梯口左首,第一间教室。班里,有我的半个青梅竹马阿恒、小学同学有:电视机小姐、冬菇云。为什么是半个青梅竹马?问得好。因为他是我的小学时期的玩伴,没有混得很不熟却又没有混得太熟,就是青梅不是竹马,就是竹马不是青梅那个,往后还要一起过着一起上学、一块下学那种“同车”生活的人。请不要误解我的语气,我绝对没有很讨厌他,反而很喜欢他,除了他和我一年讲话不超过十句这点以外,关于他,我统统都喜欢。谁叫他救过我一次,此恩此德小女子终生感激,并且发誓此生都不要讨厌他。咳咳,来认真的,他实在不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人,是个很好人。
这栋校舍,好听是有点老旧,难听又老实点,实在很有危楼的条件。破破旧旧的墙,昏暗的灯光,靠着大马路,路上车轮滚滚,灰尘漫漫飞舞,所以我们就这样在那里和灰尘跟噪音打交道打足一年。更离谱的是,我万万没想到,我中四那年还会冒着生命危险,在那里又待上了一年。不过我却没有什么抱怨,毕竟那间教室,有着我初中一年班,和那群最吵闹的朋友们最珍贵的笑声。我甘愿回来,我喜欢这里,更赞的是,某些那时候的同伴是和我一起回来的,那班话噪的男孩女孩。
扯远了。
重点是,我在这危楼里,遇见了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黄会赢、富丽华和潘小胖。
重点是,我在这危楼里,遇见了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黄会赢、富丽华和潘小胖。
2 条评论:
人,看得出你很用心。。这地方布置得很好。。。很喜欢叻。。。哈哈!!!
宝
谢谢亲爱的宝。有你的鼓励,我会再接再厉把这里管理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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