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8日星期一

量地官出山庐


我从来不知道,找不到工作是一件那么衰的事。

至少,我正在找。

没有找得很落力,也只是找得很随性。

没有很饥不择食,换句话就是说我还很挑。

最重要是兴趣、学习跑第一,工钱跑第二,距离跟吃住行跑第三。

你看,我还蛮有计划的。



而我也相信着,我总会找到满意的,别人也愿意用我的。


直到我看见阿云在面子书上的留言。

“我不要到了新年都找不到工作啊~”

我才觉得找了几天还找不到工作是有那么一点衰。



在那以后,我那个在马大念大三的十门丫二学长叫我量地官叫得非常顺口的时候,我才真正觉得到了现在都没有工作真的很衰。

当伙伴们陆陆续续被聘请的时候,我才蓦然发觉,这种失学失业严重双失的时刻,真得很衰很衰。



虽然说我这个人甚称大无畏,没什么所谓。
跑多几家就几家,我才不怕你咧,我手脚又没断,不用等钱开饭,也不用养老公。
赋闲在家,我就好好做我的创作,好好看我堆积如山的小说和散文,研究我的电影和剧集。

但是,我可以打包票,没有人会觉得填履历的次数很多是一件很光荣的事,也没有人愿意以它之名闯进健力士,所以当我填着第五家幼儿园的职员申请表时,我真的有一种快吐的感觉。


我的身型跟外表,永远是我求职的障碍。
长得只有一点五不是一种罪,但是长得一点五还那么可爱就是罪过。

我得天独厚的型格,是老板和男孩们眼中的幼齿宝贝。

我绝对不会因为一点五而自卑,因为一点五的好处有很多,比如永远年轻几岁。
我绝对也不会引它为荣,因为它让我不能买很多我最喜欢的平底凉鞋,必须穿上伤害人命的高跟。

身高绝对决定不了我是否才高八斗,也决定不了我的智商跟能力。如果用高度来可以决定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会不会太肤浅了一点。我的价值绝对没有建在尺寸上。


但是,如果我可以伦为常道一点,我会很感激。


因为别人不会管我这邪门歪道是天山童姥还是千年妖精托世,他们首先信任他们的第一直觉。所以这第一闷亏,我绝对得先啃了,因为身体是我的,我不可以丢掉,无法像《阿凡达》里的杰克,从六七尺,变七八尺。

结果,我花了两天时间,让我伟大又比我还要不屈不扰的妈妈,载着我在蕉赖区到处应征幼儿园老师。很好,我认栽。我的运气实在不太好,问到的都刚请人了。

其实,虽然创一家自由教学法的幼儿园是我的梦想之一,但是我从来就不喜欢当老师。
因为我实在很没有规矩,我不喜欢画标准尺寸的圆圈,也不喜欢重复千篇一律。
我绝对是孩子们最好的朋友,却绝对不是一个有威严的师者,因为我太文质彬彬、弱质纤纤,没什么硬骨头。

我不要坐在办公室发霉,也不要站在店里罚站。
我最理想的工作是书局员工,那么我就可以把书局的运作放入指掌,供我日后发展,还可以对书对一整天,或者在餐厅劳动。
只是发梦比较容易,工作总不是一找就找到你要的,你要的可能刚好别人抢先要了。
所以不要跟我说读书读到很痛苦、考试考到很辛苦,天底下没有比读书更幸福悠闲的工作。

在结果的后来,我终于被录取了。
托一位跑路了的老师的福,我就这样顶替了空缺。
还有四天要开学了,幼儿班的老师又和轻松悠闲私奔了,天时地利人和,很幸运又很倒霉的我从此和轻松悠闲绝缘了。

如果你认为教幼儿班很轻松,那就是活得太天真了。

照顾跟教导小孩的工作,是一件不能掉以轻心的繁重差事。

因为孩子是别人的心肝,老师不可以误人子弟。你不可以太小声,他会当你放屁。你不可以太大声,他会当你要他的命。你不可以太刻板,你必须很创意,但是你还是要很规矩,你还必须黑白两张脸常常换。

二十一世纪的孩子,都是天使跟恶魔的混种。他们拥有了让你无可救药地爱上他的单纯可爱,也具备了让你病入膏肓地讨厌他的捣蛋跟蛮横。他的眼神、笑声和小手,把你溶化。他的泪水,把你击碎,也让你抓狂。


所以,我预见了我绝不平坦的命运。


刘备三顾茅庐请得诸葛走出龙中,小的六顾砖庐才出得了山,硬硬比别人家多了几下。


但是,在二零一零年登堂入室以前,我,不折不扣地量了三个星期地的量地官,总算出山了。

这一天是二零零九年的十二月二十九日。


船长的船正开往未知的大海,那里等着的是波涛汹涌。


现在,我该用海量来量海了……

食人情


思念,是每天重复想着一件事、一个人,有知觉的、无知觉的。

潜意识里,韵还是坐在我的右边。
那个我最怀念的靠窗,仿佛教室孤岛的位置。
我们总是没在认真听课,却很专心地说着话。
一心一意听和说,直到老师自然地把我们隔离在他的教室边缘。
那样心无旁骛地认真说着话。

毕业六月,韵的身影仍然在我的右边,那样待在我的右脑里。
我还清楚地记得她像蛇一样懒洋洋的腰身趴在桌上,慵懒的笑意、疲惫的容颜。

那年对我们而言是“一. 五”的概括。
没有时间的隔痕,不是2008和2009。
是属于我们认认真真的“一年半”。

别人都在说中六生涯是一种浪费。
但对于我们“食人”而言,一点也没有浪费的意思。
反而是高调而实在地花掉了,忙碌充实,热辣辣的。

没有它,没有我们的相遇。
没有“食人帮”,也没有“食人”。
也没有这段磨灭不了的记忆和精彩。

这样的经历,实在和浪费挂不上钩。

“食人帮”乍听之下,是“十人帮”的谐音。
寓意十个人的团体。
至于为什么后来选上“食”字作为帮名食有好几份来由的。
我们都是一群对美食无法抗拒的达人。
民以食为天,吃对我们来说是皇帝大的一门事。
加上这十个女生,都各有脾气,“食人”那样的大脾气。
不甘平凡、高调如我们,又怎么会看上“十”的单调?

“十”字形上看似单调,但是在我们而言却是一种力量的表现。
“十”是数量,也是疯狂,更是勇气的代码。

“食人帮”的成立居然有一种悠久得不知何年何月何日的境界。
或许,这和我们“纯粹在一起”那份纯粹和自然脱离不了关系吧。
自然就走在一起,纯粹就在一起了。
又何需介怀哪年哪日?

我们是一种相见恨晚的关系。
就像认识很久的朋友一样。
我们就像一块古石,原本该属于在一起的,却被世界分割,化成碎石片失落于天涯各个角落,终于找回彼此。
那种感觉,是强烈的。
失散重逢那样的心情。

我们,以各种缘分和理由被牵扯在一起,形成了羁绊。
当中有些人,很早以前就认识了。
当中有些人,很早以前就听闻了。
当中有些人,很早就失联了。
却因为各式各样原因和关系,重新牵引在一块了。
从此写下了不同的人生扉页。

“食人”绝对不是一对一的关系。
这个团体里,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和组合。
一加零,一加二,一加三,一加四。
三加七,二加八,一加九。
太多的比例与组合,太多的机率和化学作用,核数不完。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在一起的时候,拆掉又重组出许多不一样的面貌。

宜动宜静。

变幻,就是我们唯一相同的面貌。

在一段美好的关系里,人和人将会彼此改变着、影响着对方,迈向更好。
食人塑造了我,而我也塑造了食人。

直至现在,它的精神还在深深影响着我。

我们的精神、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誓言。

是一种支持着我们前进的力量。

“年轻人,永不放弃,直直去吧!”


人啊,感谢你们。

还记得开学时那个酷酷的、拽拽的,一副欠扁样子的我吗?
如果没遇见你们,我这一年半会过得很安静,也很无趣。

火花,也得遇见对的人才燃得起吧?

没有你们,没有今天这样的我。
没有我呢……

爱你。


亲爱的,
许下的诺言,
请一起记住,
一起实现吧~


把一份难得的“食人情”,一起守到永远吧……^.^



就像我们一起分享过的热火锅、我们一起骑过的路那样,恒温又长远。

第一个醒着的平安夜


十九岁,是比十五岁更贴近老了点。

十九岁,很多事还不可以做,比如大选的时候画上一票。

十九岁,很多事你可以做了,比如在平安夜里和大人一起把酒宵夜,等待凌晨的钟声和烟火告诉你圣诞的降临。

今年的平安夜,过得和往年的很不一样。

以前,我不是黏在电视机的前面看喜欢的圣诞影片,就是黏在被里到北极去找圣诞老公公要礼物。

今次,我的平安夜是醒着的。我、小满姨、玫姨一家,把自己泡在酸辣螃蟹、炸鸡、葡萄香槟、kampai啤酒、guinness stout 和carlsberg 里。


我喜欢酒,真的喜欢酒。

酒在我的眼里,有一种品味生活的意味。把酒的液体倒在酒杯里,看着她在玻璃里冒着气、消散,喝一口在舌尖跳舞,滑下去在喉间麻麻辣辣的,那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新的体会。

喝着酒的时候,可以一个人喝,可以两个人喝,也可以一大群人一起喝。

有些人品味的是孤单,有些人在回忆从前,有些人说着心事,还有些人一起在举杯间碰撞着快乐。

酒还可以是药,是补品,解除身体上的苦痛,也可以消炎解毒。

那就是酒在还没有走入邪魔外道,没有被猛酗滥用乱性,来麻醉自艾自怜时,最美丽的原始。

我喝过的酒也还蛮种类繁多的。韩国烧酒、日本清酒、爱尔兰冰酒、黑狗、白啤、红葡萄香槟酒、白葡萄香槟酒、各种味道的kampai啤酒,还有各种牌子的红酒。上次要不是生病发烧,还真的有机会喝上爸妈老友那瓶收藏多年的烈酒XO,可惜我只是有幸嗅到它掺了水的味道。如果说僵尸嗜血,那么我这小鬼就嗜红酒。


喝酒不是坏事,因为它不杀人放火。

可是我就是无法忍受吸烟,那绝对脱离不了杀人放火的嫌疑。


我长了个蛮灵敏的狗鼻子,对于味道,难闻、好闻的都一样敏感。

记得,烟草学长的校服上总是带点烟草味,每次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或者站着说话的时候,烟草味就会四面八方袭击而来。当我皱眼睛、皱鼻子的时候,旁边其他人却毫无感觉。从此,他刚好也拼做“yan cao”的名字很不幸的在我嘴里就变成了烟草。所以,他紧张兮兮地一再声明自己绝对没有吸烟的时候,我只是笑了笑。这位叫烟草的大叔说:“是有人在我家楼上晾衣的阳台上吸烟,衣服才沾到味道的,这就是住组屋不好的地方。你到底是什么鼻子啊?你不讲我都没发觉有味道咧。”我没什么表情,在心里却嘻嘻笑,那是因为你的鼻子坏掉了。结果,周围的人得了这样的结论,那就是---我长了狗鼻子。


曾经的男友,现在的好友阿翼也跟我讨论过吸烟、喝酒和赌博的问题。

居然,我也成了别人的前女友了,一个不称职的女友。

那时,我们几乎都没见面。拍拖以来,除了情人节他到学校来送礼物见过一次,也只是一起约会过一次看了场电影、逛了一次街。除此之外,我们之间的相处几乎就是部落格、短信和即时通了,连电话也没聊过。我不喜欢这样的相处,但是那是没办法的事。

那时,和阿翼传短信聊天,他管我叫小苔,拿我名字的草,拿我名字的台,而我就拿了他名字里的一双羽翼。在外人眼中爱好文学的我们,就是那样文艺的吧。

我说:“我绝对可以忍受偶尔喝点酒怡情的男人,偶尔小赌娱乐的男人,却绝对无法忍受吸烟的男人。”

阿翼说:“如果我吸烟怎么办?”

我说:“那就再见吧,再也不要见,我就不要你了。”

阿翼说:“那你以后变成酒鬼怎么办?我是不是也可以不要你?”

我说:“这你放心好了,我绝对只会小喝,不会大喝。”

阿翼说:“哈哈哈哈……”

举着杯子喝干了杯里冰冻的黑啤,我仿佛还听得见他字里行间的笑声,只是回忆也该走远了。

大人们的话题可以很无聊,也可以很有趣。

阿姨们在说着平安夜失身的千年传说,嘻嘻哈哈笑成一堆。我眨着眼睛,好奇她们从前那段脸红心跳的历史。也许等我在稍长一点,她们就会告诉我吧。我听着小满姨和朋友在电话里诙谐的对话,不禁也跟着笑了。她电话里的朋友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婆,没点女人味。小满姨正努力劝她改变形象,把自己在这个平安夜里赶快豁出去。

坏坏的小满姨爽朗的笑声不绝于耳:“你要做出改变啦。不然平安夜也一个人,多凄惨。我?才不是平安夜呢。是情人节……哈哈哈哈~”

这坏心肠的女人,自己还不是潇洒地孑然一身,敢在那里炫耀。

小满姨曾经说过:“女人不一定要有男人啊。一个人自给自足,也可以过得很好……”她早看开了。
而我原原本本地继承了她的潇洒和随缘。


收音机传来首首英文电台的浪漫情歌。

“I miss you like crazy……”、“When i see you smile……”在耳边旋转弹跳。

平安夜是留给自己最珍爱的人的,家人、情人,还有友人。

平安夜,也适合祝福和想念。


发完了永远也发不尽的祝福。

凌晨一点了。

圣诞到了……


夜空中,是一抹抹璀璨的烟火。

是该睡了……


只是今夜,没有一部好看的圣诞电影。




山行的老夫老妻


最近,开始恢复每星期一三五清晨爬山的习惯。

住宅区后面的阿伯山是蕉赖区远近驰名,还上过报纸的,超高人气的。周末的时候,更是呈现人潮把山踩扁的无敌盛况。

这一年来,疲于应付学业和活动,放弃了最喜欢的羽球和自行车,连一周一次的爬山运动也报销了。除了每天爬六楼上课的基本功外,这一年十二个月我几乎都处于缺乏运动、混身倦气的死鱼状态。想到那样没有朝气的自己就直觉得想吐。

这下可好了。我正好可以趁着无业游民,失业失学的双失青年身份,好好利用悠闲的时间把丢到美国去的气魄和脚力都锻炼回来。

森林溪水、虫鸣鸟叫、每棵会呼吸的树木,还有躲在暗角的猛兽灵猴,这山林里,都是充满灵气的生命。你会感觉到他们和你一起呼吸,每一次胸腔的起伏,就是一次生命的呼唤与舞动。

爽,真爽。

山,是磨练人类意志力的最佳训练场。

爬山的时候,就像做人一样。

你没有心要爬,你绝对爬不上顶峰,过程始终是不情愿的折磨。
你秉着一定要赢的心态,最后你发现你到不了顶端,过程是一种好胜的煎熬。
当你抱着把心念倒空,一心一意地爬的时候,你发现很快就会到达最高的终点站,过程没有半点苦痛,还是轻松的、幸福的、满足的。

山,也是锻炼人类求生技能的最佳教练。

你的一跑一跳,一攀一爬,手脚眼耳,都决定了你下一步的命运。

几年前,我在攀爬ulu bernam的大山的时候,就试过吊在小崖的黄土石壁上荡漾。如果不是凭着求生的意念,死都抓着绳子不放,等大叔来拉我一把,铁定就自此与人间说掰掰。还记得,下山的时候,也要从同样的石壁下去。我惊吓过度的脚居然抖得像吃了摇头丸一样,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拉着绳子爬回下去的。

这三天,我遇见了许多爬山友。大多数都是阿吉桑和欧巴桑。

习惯性的见到人就大声招呼说:“早安。”,偶尔对不小心踩到的树根说:“对不起。”,偶尔对这棵树、那片土说:“谢谢。”,我的确没什么正常脑筋。

而最叫我感动的景象是一对老夫老妻。

老婆婆不管上山下山都拿着竹竿作的拐杖走在前面,老爷爷就站在她的后面一步之遥护着她。

他们的感情很好。

他们的爱情,从两夫妻相似的笑容,还有信任的互动里流泻。

他们几乎每天都这样上下山。

我想,他们就这样一辈子的,一起爬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看着他们缓慢的动作,慢慢地在彼此的扶持中,征服着这距离和高度。

几乎是现在这一刻,就已经是永远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们,心里一阵暖烘烘。

我喜欢每天爬山在来回的途中遇见这对老夫妻。
我喜欢、好喜欢我说早安的时候,老婆婆和老爷爷灿烂的笑靥。
我喜欢、好喜欢,这老夫老妻的感觉。

曾经也有那么一个想要一起变老的人,只是我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爱上我爱上的山林。

2009年12月26日星期六

圣诞氛围


那天,接近圣诞节了,中小学的假期也进入尾声了。

我们一家四口到谷中城逛街,慰劳下辛苦了近乎一个月的母亲大人。

奶奶到澳洲姑姑家住了将近一个月,母亲大人就为了爷爷一家三餐,疲于奔命地张罗了半个多月。家庭主妇买菜煮饭,绞尽脑汁想新菜式,转换口味,实在是一种折磨人的游戏。每天到时到候就要窝在厨房里开始忙碌,准时送饭。三个星期下来,阿妈她竟然瞬间衰老了,只差没有像白发魔女般一夜白发。

所以说,是该好好享受和休息一下。
如果说丈夫的一句:“你辛苦了。”是治疗女人疲惫的身心最无敌的神丹,那么寿司大餐加商场里的美服华包,就是治疗女人倦怠的心情最好的妙药了。

对贪吃的我来说,寿司简直存在着不可抵挡的诱惑。

那可口的饭团、辛辣的芥末配上琳琅满目的佐料,简直是世间难得美味。一口温热的绿茶,加上新鲜的鲑鱼,普遍称为三文鱼,这滋味似仙。一家人的脸上都挂着幸福满足的笑容,给对方的嘴里送着饭。茶杯里尽是你温暖的关切,筷子里尽是你贴心的包容。这感觉,也爽毙了~

突然想起,某个人曾经对我这么说过:
“你喜欢吃寿司吧?找一天,我们一起去吃寿司大餐吧!”
他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静静地低下头,翻着书,眼神却没有在字里行间,嘴角微微弯起。
不过后来,大家开始为了大考忙翻了,这约定也就不了了之了。哪天他想起的时候,我不就有口福了?不过我想那没用的家伙早就忘了。

餐后,我一个人去逛 THE GARDEN 的花园景观,以及装饰得美仑美央的圣诞舞台。这样的花园一隅,是不是有到了欧美街头的感觉?

偶尔喜欢脱队是我的个人习惯,太急促的脚步,我个人并不喜欢。

在人群中慢慢地走,到处观察一下自己喜欢的、感到新鲜的事,是一种不花钱的享受。

擦肩而过的人们,都各自怀着心事,可我却听不见那声音。

别人或许在注意着你的一举一动,别人或许根本没有注意到你的存在。没人愿意知道你是谁,你也不愿知道他是谁,只是此时此刻你正在我的眼中。


那种在观与被观的状态,总是带点刺激感。


在那条闪着淡青色光芒的玻璃行人桥上驻足,看这装点着圣诞的美景。圣诞乐,在耳边飘荡。广场上垂吊着圣诞雪景的装饰。脚下的行人,是不是都被这喜悦安详的气氛感染?



我突然好想来支久违的拐杖糖……

拐杖糖,形似老伯伯手上的拐杖,也像一把有挂柄的雨伞。红白相间的颜色,鲜艳夺目。当我还很小的时候,每次临近圣诞节去逛商场,我一定吵着爸妈给我买一支。甜甜的滋味,硬邦邦的糖身,这些年好久都不曾尝过了。

今夜,很美……

圣诞快乐~

2009年12月24日星期四

来自潘朵拉的声音



昨天,终于去看了电影《AVATAR》。

其实十一月还没进入考试周以前,在看《THE PERFECT GETAWAY》和《G-FORCE》的时候就发现了它。

当时,一身蓝色、省上还闪着点点星光的娜美人第一次映入眼帘。那浩瀚的宇宙一角,这么一颗奇妙的星球,这许多奇异的生物和劲爆的动作场面,那荡气回魂的磅礴气势,深深地抓住了我。我发誓我一定要看这部电影,我记得我激动地比划着手指对身旁的妹妹说:“哇,我绝对要看AVATAR。”

很多时候,绝对并不一定绝对。当我的钱包内的全副家当不够花的时候,有些绝对还是要让一让的。当我出门不易,出了门,时机又不对的时候,绝对更加不能是绝对了。

那天,离最后一张考卷还有一个星期。我和三位食人家族突然多了一些时间晃悠,就涌到jusco cheras selatan准备看场电影,买个礼物给十二月生日的老幺。只是时不与我,《AVATAR》还未上映,《花木兰》也还未挂画。

所以,我看了《2012》,跳了《NEW MOON》,错过了《花木兰》。

这世上许多事也一样。很多绝对,因为诸多理由和不坚持,最后不成绝对了。

还好,朋友宏楠的一封信息:值得一看,促成了我必看的念头。原本我已经决定等姨丈买了正版光碟才好好在家观赏的。如果这么棒的电影没在电影院看,实在太浪费了。如果没看成,我绝对会去撞墙的。

JAMES CAMERON是经典名片 《TITANIC 铁塔尼号》的导演。这个名字对我而言并不陌生,因为《TITANIC 铁塔尼号》我重看了好多遍。

《AVATAR》这部电影不管是故事、人物、背景、情节、意义及制作,都是一部上等杰作。它的题材与故事正是对了我的味,满足了我对虚幻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满足了所有对视觉与色彩的感动,对于人性与自然的平衡作出了最可怕也就是最现实的注解,在我的脑后轻轻一敲,在心里重重一击。

电影把真人和动画结合得恰到好处。电脑的3D技术和科技简直天衣无缝,莫怪JAMES CAMERON拖了十多年才决定开拍,为的就是呈现出他心目中最棒的故事。从1994年就开始酝酿的故事,原该在1999年就该上映的。导演的坚决与等待,给了PANDORA和NA’VI娜美人最美丽的生命。

PANDORA 的浩瀚与生生不息的灵气,NA’VI 族群对自然的崇尚与族群的爱护,JAKE SULLY 的坚定与意志,NEYTIRI 的粗率与挚诚。保护族群与而奋战到最后一刻的战士们,奄奄一息的族长EYTUKAN、泪眼婆娑的 MOAT、善良正直的DR.GRACE AUGUSTINE,还有神秘的 EY’WA,都是叫人感动的。 NEYTIRI 心碎绝望的呐喊和上千上万的娜美人同声歌唱的画面,是不是也震动了你的心弦?

不知道有没有人认出我们善良正直的DR.GRACE 其实就是红极一时的《ALIEN异种》里最坚强的女主角。

很佩服詹姆斯.金马伦。他创造了一个美妙而神奇的世界,里面住着最稀奇、最凶残的动物也住着一群充满灵性和赤子之心的子民—娜美族群,更创造了属于潘朵拉的语言,属于潘朵拉的规矩。

如果可以选择,我将远离着电子世界,投入娜美人美丽的潘朵拉。

潘朵拉的盒子,收集了这个世界所有的邪恶与黑暗。怎么这颗叫潘朵拉的星球,却集结了最原始的自然美?人也是,心也是,动物也是。如此的灵性,如此地珍贵。


有没有听说过,人的潜在力量有多深多远?
我们的灵魂深处和敏捷的四肢绝对有不输予娜美人的无限潜能,只是这世界、这便利,已经把它们都给禁锢起来了。

不管是眼睛,还是耳朵,都无法聆听出自然的声音了。


心在跳,感觉的频律却已经和世界的呼吸失联了。


如果我是娜美人,我一定要当上猎人。骑上飞鸟ikran,你想不想征服turuk那只黑色暗影呢?

毫无疑问的,我的答案绝对是--想。

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

黑毛丫头踩初中


五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

在我的脑海中,这五年实在过得太快了。

初中一那年,十三岁。理着一头齐耳的罗马装,瘦小、近视眼、男孩味很重的我,背着个没什么花样又没什么设计感的黑色书包,穿着崭新的校服—雪白的上衣外套着一件澄蓝色的箱子裙,就这样一脚踩进为期五年的中学生涯里。

为什么管它叫箱子裙?理由很简单,就是硬邦邦没点贴身的天蓝色布块,剪成一件有四个洞的裙子,让你把头、手臂和腰身往内套住,就像一个蓝色箱子从头往下罩住一样。对于身材玲珑有致的人来说,也就穿得凹凸有致。对于比较瘦小的人来说,原本就没什么起伏的身材,更是成为一号方程式的跑车最安全的跑道。请不要误会,我对我的校服,绝对没有敌意,对于自己的身材,也绝对没有嫌弃,因为我一直觉得那是个人的独特感。只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追求美的人,看着一枝一枝和自己一样的竹竿在校园里晃,不是一件很赏心悦目的事。校服的设计是不是应该对各种身高体裁的人都公平一点?
为什么说“踩进”校园里?理由也很简单,那时身高不足一点五的我,绝对也没有多少淑女气质可言,我不像倩女用飘的,也不像过气的刁蛮prima donna Lady la Carlotta用扭拽的,更不是三寸金莲用点的,绝对也不属于僵尸群的跳式,所以我是小脚大步地跨进去的,就这样“踩”过了五年的艳阳风雨天。

我念的是国中,加影育华,在这里可是有响当当的名气。小学六年,老师给我申请学校的表格时,我二话不说就填下了加影育华。没什么,就为了它的华文科是正课。我实在很喜欢华文,也实在不怎么喜欢国文,也不知道是谁五岁的时候打大声地跟阿爸阿妈说:“我不要去华小,中文字很难写,去国小吧。”最后阿爸阿妈在经过一番考量后,还是决定把我送去华小,因为他们没有能力供我去我喜欢的英校,也不敢想象他们的女儿将来除了会写自己的中文名字以外,其它波坡摸仸都是外星语。现在我才深感我的阿爸阿妈实在甚有远见,阿弥陀佛,要是我那时真进了国小,我要死要活都会借到时光机,回去抓住我五岁的脖子把年幼无知的自己给活活摇死。华文,鬼死神差地,竟然成了我最拿手的一科,成了我的强项,我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华文了。

初中一年F班,位于旧校舍第四楼,楼梯口左首,第一间教室。班里,有我的半个青梅竹马阿恒、小学同学有:电视机小姐、冬菇云。为什么是半个青梅竹马?问得好。因为他是我的小学时期的玩伴,没有混得很不熟却又没有混得太熟,就是青梅不是竹马,就是竹马不是青梅那个,往后还要一起过着一起上学、一块下学那种“同车”生活的人。请不要误解我的语气,我绝对没有很讨厌他,反而很喜欢他,除了他和我一年讲话不超过十句这点以外,关于他,我统统都喜欢。谁叫他救过我一次,此恩此德小女子终生感激,并且发誓此生都不要讨厌他。咳咳,来认真的,他实在不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人,是个很好人。

这栋校舍,好听是有点老旧,难听又老实点,实在很有危楼的条件。破破旧旧的墙,昏暗的灯光,靠着大马路,路上车轮滚滚,灰尘漫漫飞舞,所以我们就这样在那里和灰尘跟噪音打交道打足一年。更离谱的是,我万万没想到,我中四那年还会冒着生命危险,在那里又待上了一年。不过我却没有什么抱怨,毕竟那间教室,有着我初中一年班,和那群最吵闹的朋友们最珍贵的笑声。我甘愿回来,我喜欢这里,更赞的是,某些那时候的同伴是和我一起回来的,那班话噪的男孩女孩。
扯远了。

重点是,我在这危楼里,遇见了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黄会赢、富丽华和潘小胖。

2009年12月20日星期日

没耐性的时间



今天已经是2009年12月的第21天。

去年的今天,我在哪里,做了什么?

时间总是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前进。没有时间自觉的人被淹没在时光洪流中,持续无知无觉的迷失。有时间自觉的人,有三种。一种在有知觉中无法掌控住时间而放任自己在小时和分钟间漫无目的地流浪;另一种选择自我放逐,暂时跳脱时间的掌控,在钟摆间短暂旅行;还有一种老是追着时钟,紧握着瞬间即逝的分秒展开战斗。我曾经无知无觉,后知后觉,也曾经先知先觉。但是,时间依然迫不及待地从任何有意义和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溜走。人们不会为了短暂抓住它而过于兴奋,也不会因为失去它而过于悲伤。只有当我们发现在弹指间消逝的时间其实就是生命的时候,我们才会因此而感到满足,因此而感到懊悔。

我的生命,在无数个知觉与不知觉间来到了第十九个年头。

如果有人问你,你该如何将你活过的岁数和日子分类,你会怎么分类?婴儿期、幼齿期、孩童期、小学期、初中期、高中期……诸如此类吗?

我走过十九个年头,就像所有朝气蓬勃、多愁善感又不知好歹的十九岁一样,我看山似山,看山不似山,有着许多想法、有着许多梦想。也许我不知天高地厚,但是我知道世道险峻。但是这就是年轻人该有的样子吧?纵然我是个有点不甘平凡却仍然甘之如饴地爱着平凡的平凡人,也逃不过这样的岁月轮回吧?有些事,虽然我能谅解,但是接不接受与认不认命,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现在开始看破红尘、妥协认命,那么以后的漫漫长日我该为舍而活?不去实践,不去努力过,永远也不会知道结果,不是吗?

我现在处于十九岁的尴尬岁月里,坦荡荡的也不知如何是好,因为我已经不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了,却也还不是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成人。在这模棱两可的时间里,我放任自己保留自我和梦想,也虚心学习承担。

我的生命,到现在为止,以中六这一年半的时光划分为二。短短的一年半里,我遇见了航海以来最特别、最宝贝的人,经历过从未有过的冒险与挣扎,浓缩式的一夜成长了。

没耐性的时间啊,就让逐梦和追风的我,好好地纪念你一次,如何?就这十九年的航海记录,在再次航向下一个海洋版图以前,我将将你珍藏。

在此出发吧,船长!^^


冲啊去吧,总有一天会闯入真正的海洋里,与风浪一起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