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8日星期一

载我走千里


因为我家小妹即将在拉曼大学开始她的寄宿生活,这两个星期日我都在金宝度过。

基本上,在高速公路上度过的时间,还比较长一点。车在公路上以每小时八十到九十公里的速度奔驰,感觉路没有尽头。国产车的缺点就是在这样的速度之下,会让你有一种屁股在空中漂浮飞驰的错觉。

这相隔一个星期的短短两天,我认识了几个人。

妹妹的老友兼室友美宜的姐姐—美心、妹妹的老同学JJ、美宜的表弟阿恒和美心的好友永佑。

美心和我同年,只是她比我多念了一年预备班,我比她多念了一年半的中六。她中五毕业后就出来工作了一年,今年才要开始攻读酒店管理,所以一样的高度,比较宽大的面积,她比我老成懂事多了,十足个大姐大。美心个性开朗活泼,是个交游广阔、人缘极佳的女生。和她说话你会笑死,和她吵架你会被雷利的舌头卷死。此女性格鲜明,绝对非池中之物。

永佑应该叫永佑。因为大家都叫他国文名weng yau,我只好凭直觉译名,他或许还可以叫永耀,不过那就太耀了。永佑长得很高大,大概高我两个半头,个性亲切又温和。他应该小我一岁,不然就是同年的。听说,是个很会烹煮的大男生,在厨房堪称十项全能。惭愧,我来来去去只会一两样,就是不会难吃到让你选择饿死,但是又不太能上场面的那种。

JJ高高瘦瘦,皮肤黝黑,有点哨牙。坏坏的美心管他叫牙擦苏。他虽腼腆不多话,却很有礼貌,也很有男子气概。我们初来乍到,住了一个礼拜的他,主动留下帮忙我家妹妹搬行李,上上下下宿舍二楼几回,没有怨言。

好不容易到达宿舍,办理好入住手续,我们在艳阳普照的酷热中午抵达1517号屋前。

我乐得可以伸展双脚,率先打开铁门,跑上二楼打开房门。母亲大人、奶奶达零在后头跟着。满地长长的落发、成堆的纸张垃圾和满室的蜘蛛网是始料未及的。我准备迎接的绝对是一点灰尘和一点蜘蛛网。

我绝对是有洁癖的人。

或多或少的。

要以归类的话,我绝对是有千千万万种洁癖里的其中一种,叫做享受清洁症。

因为我实在很喜欢清洁的工作。

把一个个原本肮肮脏脏的空间,洗洗刷刷、丢丢扔扔、整整理理,变成一个干净清爽的空间,过程叫享受忘我,结果是满足自我。

结果爸妈、奶奶、妹妹和我合力把这个没责任心的前租客所留下来的“礼物”,通通送给垃圾桶留念。我看着满地纠结成一滩一滩的长发,很乐意把前租客想象成叫贞子的女鬼,只是我不打算把这个想法告诉我家妹妹,以免她噩梦连连,我后患无穷。

终于,房间有了像人住的模样。卸下了所有的行李,美宜一家也到了,我们整理了一下,都打算出去吃饭再到回来坐坐。房间里日常用品、衣物、文具、干粮和电器,那些箱子多得有点恐怖。我妈喜欢准备齐全,以防万一。我想,我妹就算不出房门、与世隔绝一个月,也绝对可以活着走出去。我歪着头开始想象我继续升学住宿舍的时候,那种行李多得与眼前一样恐怖的场景,就直想打哆嗦。妈妈的心,永远又细又软,还包含了无限容量。

饭后,到邻近的tesco补足缺货,就到回宿舍避暑。

当然,对于我来说,妹妹新买的脚车实在有太大的诱惑力。虽然昨天站了一整天的火车,难得凌晨两点才舍得去睡,又坐了几个小时的长途车,一想到那台帅气的过山脚车,就浑身是劲。

不管了。下午五点,太阳才要开始渐渐躲起来,我就怂恿大伙一起出门啦。

妹妹的脚车实在很棒。骑来轻快如风、速度佳、刹车更是一流。我飞也似的穿越西湖westlake manchester区的三层宿舍住屋,因为太兴奋、骑太快,差点就和转弯处的车子撞上,所幸小女子的反应还算快、骑车技术也不错,依靠那套一级棒的刹车系统,紧急闪躲了两次车,安全回笼。
我从来不曾骑车载过人,就连妹妹也一样没载过,反而妹妹她还载过我一两次。因为我绝对不够力气去负荷另一个人的重量,平衡感完全失控。大伙看我笨手笨脚地想连人带车一起把自己跟妹妹摔下车的状况,捧腹大笑。

结论是,我是适合自己骑的,在不然就是给人载。叫我载人?除非你想自杀,短几年命。

我们五个人,脚车不够,只有永佑、美宜和妹妹小慈的三辆,永佑先生的脚车还是不能载人的。以他的说法是:“以前没那种需要,现在好像需要了。”他笑呵呵地看着我们几个娇娃。美心扎扎实实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傻大个只是傻笑。所以傻大个就带着我们家两位小妹去找回宿舍休息的JJ讨脚车啦。

三人一去就去了好久。美心、阿衡和我在太阳底下等得实在有够不耐烦的。

我爬上爸爸的四轮爬山车车后的梯子,一面听表姐弟俩打情骂俏,一面望着蓝天白云发愣。

金宝的空,真的很辽阔。

经过连翻失败的夺命追魂call,终于看见永佑一马当先冲在前头,右手抓住自己的把手,左手就牵着JJ的脚车飞奔而来。

此等绝技,看得我叹为观止。

噢买尬,这家伙从中学开始天天骑车上学,竟炼就此身功夫,实在太厉害。尽管傻大个长得不帅,我却觉得他实在太帅了。

商量后的结果,美宜骑我妹那辆比较高的红白脚车载我妹,美心骑美宜的紫色淑女型过山脚车,人小鬼大的十三岁男孩阿恒骑傻大个的超高脚车,傻大个就载我小小芯啦。

四辆脚车浩浩荡荡奔去大学校园。

永佑骑车骑得很稳当,速度也很快。我在他身后平平稳稳地享受着日光和风,吸收一路风光。
明天就要开学了,一路上好多青年男女卸着行李、打着篮球、骑着脚车、散着步。

阳光开始慢慢变暖,风越来越大。

湖上银光闪闪,远远一片树影婆娑,围着钓鱼的人群。

我偶尔被永佑换马力的时候,脚车发出近乎破裂的声音吓到;偶尔毫无预警地下斜坡而惊呼。永佑则一直呵呵大笑。


我问看起来骑得很轻松的永佑:“辛不辛苦?”

永佑说:“不辛苦,我平时也是背着书包这样骑的。”

我说:“吓!我只有你的书包那么重?”

永佑:“没有啦,我在书包里放了两大瓶水的。”

我说:“那就是说我只有两瓶水的重量咯?”

永佑答:“哈哈哈,还有我的几本笔记。”

我无言。

想象着我可怜的体重。

结果,下一秒笑声此起彼落。


被人骑车载着的感觉真棒。
因为你必须完全信任你前面的骑士。
因为你必须跟随着他的速度与变化,一起保持整体的平衡。
那是一种双向的信任和依赖。

记忆中,只有爸爸、妈妈、小满姨、妹妹和臭人阿宝骑车时载过我。

最近一次是前年,食人大举侵入适耕庄时,亲爱的宝在回去那天载着我在稻田间穿梭。我倒着坐,用手机拍着后面的一群伙伴。穿着拖鞋的脚丫子,在风里荡漾着一片属于青春的热辣笑声和回忆。想起,心口还是温热的。

小时候我曾经抱着叔叔和舅舅的腰,靠着他们宽宽的背,坐着摩多在街上行走。

至此,那种安全可靠的美好感觉就在记忆中深种。

被别人载着,这样骑车,是浪漫的。

虽然有时候前面那位脚车骑士可能多半都是痛苦的。


尽管如此,
载着珍惜的人,是一种幸福。
被喜欢的人载着,是另一种幸福。


可惜,前面那位傻大个只是个刚认识的朋友。

不然,在这有空和湖的地方,就不会太浪费了。


以后的那位,希望是个像傻大个那样可靠的骑士,有个宽宽的背,灵活干练的身手,稳稳地载着我走千里。

就这样一起浪迹天涯,行走人生,很好啊……

这一直是我的梦想之一。

心里小小的一角,就像每个人心中某个简单的、平凡的,偶尔疯狂的愿望。

叫作载我走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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